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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雷霆之沙澧会战” 郾城区法院执结抚养费3600元

  发布时间:2017-06-19 11:06:59


    6月15日,在“夏季雷霆之沙澧会战”集中执行活动中,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干警电话通知被执行人王某某到郾城区法院执行局,被申请人王某某当场履行抚养费3600元。

    申请人李某某申请被执行人王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2016年12月23日,经郾城区法院判决,确定被执行人王某某向申请人李某某每月支付给女儿李某抚养费人民币300元,自2017年1月起至女儿李某满18周岁为止,其中2017年抚养费36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完毕。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李某某向郾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到其住处通知被执行人王某某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不履行。

    6月15日当天,郾城区法院电话通知被执行人王某某至该院执行局,被执行人王某某当场履行2017年抚养费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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