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郾城区法院执行局联合新店法庭,将四处隐匿车辆豫LG-7899、豫LG-7897号水泥罐装车予以扣押、查封。这是河南省高院开展“夏季雷霆”活动以来郾城区法院又一次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
2015年11月27日,郾城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郭某某豫LG-7899、豫LG-7897号等三辆水泥罐装车。后被执行人郭某某转移车辆,通过申请人杜某某和郾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追踪、耐心调查,5月19 日上午,郾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得知豫LG-7899、豫LG-7897号水泥罐装车在新店镇卸水泥,经周密部署,在郾襄公路将豫LG-7899、豫LG-7897号水泥罐装车扣押、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