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思想,不断延伸司法救助范围,突出“优”、“细”、“实”, 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已为92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3万元。
“优”,就是优先服务。老、弱、病、残者优先;外来人员要求起诉者优先;矛盾紧急、激化的当事人优先;对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或重要活动期间的案件优先。
“细”,就是细致审查。该院立案庭法官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进行细致的审查,凡发现符合法律救助条件的,一律安规定给于办理司法救助。
“实”,就是实惠实在。对符合法律援助的,积极指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及老、弱、病、残者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以及人身损害受害者追索医疗费和经济赔偿等案件,给予缓交、免交诉讼费用,使其能顺利行使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