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下午,郾城区法院与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速裁案件及涉保案件调解座谈会。会议由郾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国军主持,分管民事、立案的院领导及立案、民事、派出法庭的庭长与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白荣川、唐胜男等12人参加座谈。
民一庭庭长罗文学向参会人员介绍速裁案件暨涉保案件近年来的办理情况。郾城法院副院长何国军就涉保案件,速裁案件相关情况介绍我院新做法,并列举相关涉保案件采用调解方式的比例。
各法庭庭长畅谈办理速裁案件暨涉保案件的感受。速裁案件,一裁终审,适用于案件标的较小,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虽然案件标的小,案情简单,但是由于是一审终裁,更应该加细心耐心,确保案件公平正义。关于涉保案件调解方式从立案源头开始就告知当事人可以用调解的方式进行。比之诉讼程序更要简易,一方面节省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使涉保案件当事人更加便捷快速的解决问题。我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了涉保案件速裁调解接待台,并印发《涉保案件速裁调解告知函》,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案件进行分流。与保险行业协会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告知保险行业协会调解机构参与调解,有助于案件的顺利调结。
保险行业协会认为,关于涉保案件,我们漯河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了保险行业协会诉调中心,并在2012年成立了保险社会法庭,对涉保案件进行调解,与法院系统沟通联系,对于涉保案件就行诉调对接,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尽快得到赔偿,减少诉讼成本,另一方面有法院系统参与也确保了调解的权威性。下一步保险行业协会与法院系统应该更进一步搞好对接,着力推进速裁方式及涉保案件调解速裁模式,节省司法资源,方便广大人民群众遇到涉保相关事件时能够便捷、公正的得到解决。